校属各分工会: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校工会决定对符合校“关于对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进行春节慰问的暂行办法(见附件一)”的职工及直系亲属进行春节慰问。请各分工会作好宣传和摸底调查,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供相关依据的原件或复印件后交所属分工会,各分工会审核、汇总后(填写汇总表(见件附三))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工会肖瑾(QQ915143066),同时将审核的纸质文档签字后交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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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附件(一):关于对劳模、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进行春节慰问的暂行办法
附件(二):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2020年春节慰问补助申请表
附件(三):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2020年春节慰问补助汇总表
附件(一)
关于对劳模、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进行春节慰问的暂行办法
根据校工会教职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认定的标准,结合学校目前实际,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春节慰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春节慰问的对象
低保职工、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伤害或灾害职工家庭及其他情况的职工。
二、春节慰问条件与慰问标准
1、低保职工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元/月)或低保职工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月)慰问金额为1000元;
2、经医院确诊,身患癌症的职工慰问金额为1000-2000元,当年确诊为癌症的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额为500元;
3、身患重大疾病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或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慰问金额为1000元;当年身患重大疾病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额为500元;
4、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因意外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慰问金额为1000-3000元。
5、当年丧偶、丧子的职工慰问金额为500元;
6、患先天性疾病致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额为500元;
7、年龄满九十岁及以上离退休职工慰问金额为500元;
8、省级劳动模范慰问金额为2000元,市级劳动模范慰问金额为1000元;
9、经校工会委员会认定的应该慰问的其它特殊对象。
三、根据省总工会所定标准,以下情形的职工及家庭,不作为困难职工的慰问对象
1、拥有别墅或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面、企业等其他经济实体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或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附件(二)
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
2020年春节慰问补助申请表
职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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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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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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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对象(填本人或直系亲属姓名及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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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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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审核
意见
(如符合规定,请注明审核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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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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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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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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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困难教职工及直系亲属
2020年春节慰问补助汇总表
所属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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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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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及称 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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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要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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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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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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