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立家庭、学校、学生微信互动群”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的教育合力,共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及时沟通学生成长情况,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校党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3月份“预安销号”工作安排,质管办将在3月中旬开展以班为单位“建立家庭、学校、学生微信互动群”(以下简称建立家、校、生微信互动群)专项督查工作,请相关部门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年3月14-15日。
二、督查对象
学工处、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医技学院、医管学院
三、 督查内容
1.“家、校、生互动群”建群班级覆盖率达100%(确定好群主和群内成员等)。
2.“家、校、生互动群”的管理规定。
3.“家、校、生互动群”活跃度及作用发挥。
四、
督查方式
1.查开云(中国)工作记录,听取汇报。
2.随机访谈。
3.在AIC系统通报督查结果。
请学工处牵头拟定通知及要求于3月1日前部署相关工作。
质管办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