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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的通知
编辑:曾科     发布时间:2015-06-18    浏览:4052

各单位、各位教师: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职成学会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

2、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

3、参评成果形式与范围

(1)近五年来通过科研课题立项单位评审鉴定的研究报告(含各类课题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推广报告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探索实验并被实践证明具有显著效果的成果等。

(2)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推荐,可参加此次评奖。

(3)各类教材、教案、课件、音像制品及其他软硬件教学资源等成果暂不列入本次参评范围。

(4)凡已在往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申报条件

(1)参评成果应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既坚持政治标准又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体现社会贡献;注重国内外影响。

(2)参评成果应能够体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前沿,反映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水平,具有引导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其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实验研究成果在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和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与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参选成果应为已完成的成果,具体包括: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规划课题成果;

——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立项的规划课题成果;

——省级以上党政领导部门委托的决策咨询课题成果;

——地方职业教育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行业、学会机构)和高等学校、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应级别的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受理立项的研究课题成果;

——其他各级各类(包括自选)经政府部门或行业系统等权威机构特别推荐或采纳应用的研究课题和相关成果。

5、请满足申报条件的教师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总结整理成果,认真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于8月5日前交科研处曾科老师。

    6、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的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网站(www.cvae.com.cn)查开云(中国)和下载。
    
    附件1-2 (1).doc

                                                                                                科研处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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